背景
哪些人士可以登记成为地区康健中心会员?
参加地区康健中心计划的途径

经所属地区康健中心登记

透过其他服务单位转介
服务流程

地区康健中心
常见问题
A1: 地区康健中心是政府倡导的崭新基层医疗服务,以公私合营、医社合作及地区为本为原则,目的是:
- 提高市民对疾病预防的意识及增强他们自我管理健康的能力;
- 促使健康的生活模式,以预防慢性疾病;
- 对慢性病患者提供支援,以控制病情;及
- 增加市民获得基层医疗服务的渠道。
A2: 每区的地区康健中心由一间主中心及数间附属中心组成,作为地区的医疗服务及资源的枢纽。
A3: 主中心将会透过个人服务环节及小组形式提供基层医疗服务,包括第一、第二及第三层预防计划。附属中心将会提供健康推广、教育、疾病筛查计划及其他小组活动。
A4: 首间地区康健中心已经于2019年9月在葵青区正式投入服务,地区康健中心计划将会逐步扩展至其他地区。
A5: 政府将会透过公开招标物色一间非政府机构。
A6: 地区康健中心核心团队由护士、物理治疗师、职业治疗师、营养师、药剂师及社工等组成。
A7:
除了在主中心及附属中心提供的服务外,地区康健中心的营运者会购买地区内的私营医疗服务,并组成地区康健中心网络。网络服务包括西医、中医、物理治疗、职业治疗、营养学服务、视光学评估、足病诊疗及言语治疗。
A1: 于地区康健中心所属地区居住或工作的市民。
A2: 参加者须为
- 持有根据《人事登记规例》(香港法例第177章)所签发香港身份证或《豁免登记证明书》的人士,但若该人士是凭借其已获入境或逗留准许而获签发香港身份证,而该准许已经逾期或不再有效则除外;或为香港居民的11岁以下儿童;
- 同意加入「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的人士;及
- 于地区康健中心所属地区居住或工作的市民。
A3: 参加者须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及住址或工作地址证明。
A1: 会员登记费用全免,一经登记后,参加者只要继续合符资格,会员资格不变。
A2: 本计划包括第一、第二及第三层预防计划。第一层预防计划由健康推广及疾病预防活动组成。第二层预防包括健康风险评估、糖尿病及高血压的筛查。第三层预防计划涵盖慢性疾病管理及社区复康。
A3: 于地区康健中心糖尿病或高血压筛查被发现有健康风险的人士,会被转介至地区康健中心网络医生。
A4:
所有小组活动,以及由护士、药剂师及社工于地区康健中心提供的个人服务均是免费。接受医务咨询、物理治疗、职业治疗、营养学服务、视光学评估、言语治疗、足病诊疗、中医服务及医学化验服务需要缴付经政府补贴后的自付费用。
A5: 公务员及医院管理局员工须缴付地区康健中心服务的自付费用。
A6: 有,地区康健中心的服务是根据临床需要而定,不同计划的补贴服务次数均设有上限。
A7: 如超出补贴服务节数的上限,市民须全额缴付期后的费用。
A8: 根据本计划,地区康健中心参加者可以就指定范围内的特定疾病的服务接受补贴,个别参加者可以自费接受额外的服务或治疗。
A9: 慢性疾病管理计划政府补贴服务只包括医务咨询、医学化验服务、中医及个别专职医疗服务。并不包括处方的药物。
A10: 经地区网络医生转介后,地区康健中心会为服务使用者安排接受医学化验服务。
A11:
政府将为地区康健中心的医务咨询提供港币250元的补贴,差额由服务使用者缴付。至于其他医疗服务,包括物理治疗、职业治疗、营养学服务、视光学评估、言语治疗、足病诊疗及医学化验服务,病人的自付费用上限为港币150元。由医院管理局转介参加社区复康计划的人士,每节服务收费定于港币100元。中医服务的自付费用上限为港币150元。
A12: 已参加长者医疗券计划的长者可以从医疗券账户缴付地区康健中心计划的服务费用。
A13: 除中医服务外,单独专职医疗服务均需要地区康健中心网络医生转介。
A14: 登记参加地区康健中心计划纯属自愿性质。希望退出计划的人士应向地区康健中心营运者提出。
A15: 可以,欢迎合资格的人士随时登记成为地区康健中心的会员。
A1:
为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所有地区康健中心服务使用者及服务提供者都需要加入「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获得服务使用者的同意后,服务提供者可根据服务需要而透过「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互通市民的临床资料。
A2:
所有地区康健中心的会员均须登记参加「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地区康健中心将无法为退出「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的人士提供合适而有效的服务。因此,该等人士需要终止他/她的地区康健中心计划的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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