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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岛南及新界西地区康健中心管治委员会
成员
顾问
主席
副主席
非官方委员
- 陈钟煜医生
- 王文炳博士
- 郑慧慈女士
- 林振邦中医师
- 叶润云女士
- 李大拔教授
当然委员
- 卫生署助理署长(长者健康)
- 医院管理局港岛西医院联网总监
- 医院管理局新界西医院联网总监
- 民政事务总署屯门民政事务专员
- 民政事务总署元朗民政事务专员
- 民政事务总署南区民政事务专员
- 社会福利署屯门区福利专员
- 社会福利署元朗区福利专员
- 社会福利署南区福利专员
- 屯门区议会议员
- 元朗区议会议员
- 南区区议会议员
- 屯门地区康健中心执行总监
- 屯门地区康健中心总护理统筹主任
- 元朗地区康健中心执行总监
- 元朗地区康健中心总护理统筹主任
- 南区地区康健中心执行总监
- 南区地区康健中心总护理统筹主任
职权范围
- 管治委员会由医务卫生局局长委任,根据相关地区康健中心合约所载的条款及细则监察屯门地区康健中心、元朗地区康健中心和南区地区康健中心的运作。
-
管治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上述地区康健中心营运者,并向医务卫生局局长汇报上述康健中心的运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
- 甲、地区康健中心的服务是否有效及顺畅;
- 乙、地区康健中心能否提供及发展至专业水平的服务;
- 丙、地区康健中心的服务能否达到表现指标;及
- 丁、地区康健中心能否达到成立的预设目标。
- 管治委员会须就上述康健中心的营运及财政状况,包括资源运用、社区网络联系、员工/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招聘和留任等事宜,作出指导。
-
管治委员会须确保上述康健中心与以下社区持份者有效联系,以回应地区需要 —
- 甲、社区医疗网络,包括公营医疗系统,即医院管理局和卫生署,以及其他社区医疗服务提供者和合作伙伴;以及
- 乙、其他社区或非医务合作伙伴。
- 管治委员会负责检视市民的意见及提出改善地区康健中心服务的建议。
- 管治委员会接受上述康健中心营运机构提交的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年度业务计划、年度预算、工作进度、以及服务使用者、持分者及职员(如适用)的重复投诉及/或上诉个案。管治委员会亦就营运机构在经营的路向上提供指导。